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百姓视“典” | 入室盗窃被狗咬伤,狗主人是否担责?

发布时间:2022-12-0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自己不在家,却发生了一件麻烦事”。小钱十分喜欢夜跑,每天晚上吃过晚饭都会坚持到公园散步、夜跑,但最近却发生了一件让他十分头疼的事。

  由于每天固定时间外出,被小王发现这个习惯,经过长时间的踩点,小王决定入室盗窃。小王了解到小钱家中养了两只大狗,提前准备了含有麻醉药的肉包子,在翻上墙后将包子扔向了两只大狗。两只狗在吃了包子以后果然倒地不起,小王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于是跳进了小钱的家中,却不想在盗窃结束准备离开时,其中一只狗醒了过来,将小王咬伤,小王只能扔下盗窃物,仓皇离开。

  小钱回到家中发现有人来过便查看了自家监控,在了解了事情的全部过程以后,他找到了小王,查看小王受伤情况,却不想小王以被狗咬伤为由,要求小钱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小钱很是气愤,明明是你入室盗窃,我好心关心你,怎么我还要赔偿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说法

  本案例中,小钱家是封闭的庭院,不是公共场所,小钱的狗无法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小钱也无法预见入室盗窃,更不会预见狗能咬伤小王。其次,小王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却无视,最终才导致了被狗咬伤的结局,与他人无关。因此小钱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相反小王由于盗窃未遂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尹瑞海 作者单位: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