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张鹏)2017 年4月19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对申请执行人麦盖提县某联社与被执行人买某、肉某等二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实施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位于麦盖提镇第五社区380平方米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申请执行人麦盖提县某联社与被执行人买某、肉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定买某、肉某等二被告承担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的违约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麦盖提县某联社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院多次督促,二被告以没钱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遂要求买某搬出该房屋,将该抵押房屋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
2017年1月15日,该院执行局依照法定程序,在二人位于麦盖提镇的房屋门前张贴强制搬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买某在2017年1月25日前搬出该房屋,到期仍不履行的,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随后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三次公开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麦盖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该房屋以第三次拍卖底价折价抵偿。
为了保障金融债权实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肉某居住在该房屋,法院给出三个月的宽限期,要求其搬出该小区的房屋。宽限期过,买某、肉某仍然无动于衷,对抗法院执行。2017 年4月19日,该院成立了现场执行工作组,拟定了执行预案,并由执行局副局长带队,抽调四名执行干警赴新疆麦盖提县强制执行,考虑到涉案房屋地处县城闹市区,临街商铺林立,车辆、行人众多,执行指挥人员与当地公安局、120急救中心联系,请其行动时配合法院工作;与锁具公司、搬家公司联系,进行必要的开锁、搬家准备工作;执行当天,在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肉某的见证下,对屋内所有物品进行了详细清查、登记和搬迁,并以执法仪对执行全程进行记录。经过两天的时间,将房屋正式交付申请执行人麦盖提县某联社,一起强制执行案件得以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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