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 习近平主持会议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贵州织金县检察院“四举措”学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7-01-03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杨卫军)为认真抓好《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教育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全体检察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期,贵州织金县检察院采取“四项举措”开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该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明确院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推动班子和全院深入学习《条例》。

  开展多层次学习。该院采取党组中心学习组、全院干警大会、支部集中学习、内设机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知晓、熟悉《条例》,促使干警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强化监督检查。该院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支部、各内设机构、全体检察干警学习《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要重点检查集中学习的学习笔记、学习讨论记录和干警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等内容,确保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积极营造学习氛围。该院充分利用 “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该院干警在学习《条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精彩细节,并及时转载最高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检察院和毕节市检察院关于学习《条例》的重点稿件和重要评论,营造讲学习、讲纪律、讲规矩的良好工作氛围。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