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王洪鑫)法官,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掌管着人民给予的审判权力,肩负着百姓赋予的期望和重托,收获人民群众的称赞,是人民法官最高的荣誉。近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江西法庭刘一博法官收到一面“迟来”的锦旗,“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传递出当事人对刘法官司法为民坚守正义守护公平的无上赞誉。
之所以言之为“迟来”的锦旗,是因为这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早在2020年的10月便已经审结,但刘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展现的业务精湛守公正、司法廉洁为人民在当事人心中升起由衷的敬佩。当事人和刘法官说“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上的问题一窍不通,我的官司在审理全程,您不但考虑我居住在外地往来通化不便这个客观情况,而且在程序上的各个细节您都耐心讲解给我听,深深地感动着我,本来以为您是一名年轻的女法官,不太信任您的能力,但我从立案到拿到判决书只用了短短的十几天,足以证明刘法官不但能力强效率快而且素质好水平高。”据当事人介绍,在案件审结后其便已订做了这面锦旗,但因为其生活在外地,后被新冠疫情影响,故如今结案已半年之久其方才将锦旗亲自送到刘法官的手中,仅为表达对刘法官的无限敬意。
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合理裁判,是人民法官最基本的职责,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尽心办事、全力负责是人民法官坚守的信念。刘法官用心去体会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在案件审理全程用实际行动传递着司法温度,树立起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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